4月25日,临沂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涉及规范幼儿园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等内容。
与往年招生入学工作相比,今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整体没有较大变化,但自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这也是首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行。
■义务教育
首次在全市推行“阳光分班”
《通知》指出,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自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学区范围。
要继续通过单校划学区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条件成熟、群众普遍认同的,可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促进校际均衡。
学区划分有分歧要组织听证
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重新划分调整的,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对调整方案意见分歧较大且难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要组织听证。
小学入学年龄划定,服务平台6月开放
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区、临沂经开区)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拟在当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通过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报名入学。平台将于6月份向社会开放。
■幼儿园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探索划片招生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新入园幼儿和一年级新生将注册学籍
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入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新入园幼儿,学校、幼儿园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教育主管部门于12月31日前完成确认工作。
管理系统于2019年1月1日起,关闭学籍注册功能。
■高中 严禁县区公办普通高中 跨县区招生
《通知》要求严禁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全市;罗庄区和临沂高新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蒙山旅游度假区纳入平邑县招生范围)。
严禁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程序,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鲁南商报记者 王晓
■特殊学生群体: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残疾儿童入学“一人一案”
《通知》特别提到,要深入推进教育扶贫“323”工程,协同扶贫等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对于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通知》指出,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实行“零拒绝”“全覆盖”,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问题,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沂蒙晚报记者 衣方杰